各位考生、新生以及学生家长:
为保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举报电话:0512-6687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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