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06-10 09:20 学工处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审请和贷款资格初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对象

在籍非毕业班首次贷款学生,且申请对象需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预申请对象应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1、首次贷款学生

江苏省户籍学生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准确、详尽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交所在学院,截止时间为6月05日。

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

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校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无需盖章。

非江苏省户籍学生,学生自行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校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询问申请材料。

2、续贷学生

针对续贷的学生,无需开展预申请,续贷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暑假(8-9月)前往县资助中心申请贷款,无需盖章。

开学后将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工作部,办理回执信息的录入。

各学院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时,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琦

电话:0512-665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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