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专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2019-04-05 09:34 学生处 

各系(院):

为资助有优秀毕业设计创意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更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让热爱艺术、立志成才的优秀青年学子通过自立自强、追求卓越,实现他们艺术人生的瑰丽梦想。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专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及条件

1、我院2019届全日制在籍在校的毕业班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无违纪处分。

3、申报项目须为原创作品且有较强创新性,能突出体现学生创作过程的思维性、逻辑性与过程性,突出艺术性、专业性与实践性,体现规范性、差异性与批判性。

4、此项奖学金不可兼报,如已获得企业资助或相关部门奖金奖励,不再重复申报。

二、项目等级及名额分配

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两类,重点项目6项,每项资助5000元;优秀项目15项,每项资助2000元。

数量、金额

项目类别

优秀项目

重点项目

数   量

17

6

奖励额度

2000元/项目

5000元/项目

总   计

64000元

各系(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系(院)别

项目(个)

项目资助金额(元)

视觉传达系

4

优秀项目:

17×2000元/项

重点项目:

6×5000元/项

环境艺术系

4

手工艺术学院

4

美术学院

2

服装设计系

3

工业设计系

3

数字艺术系

3

三、申请与评定程序

1、各系(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

2、申报者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明确毕业作品的创作想法、设计说明、经费预算和呈现方式等,A4纸打印,一式两份。

3、学院教学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工处将获得资助的毕业设计项目相关信息汇总,并将结果在校内公示5日。

5、项目资助金额分两期发放,项目立项发放50%,项目结题通过后发放50%。

6、受助项目需在毕业开放展示周结束后,进行结题汇报,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考核。

7、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不予发放剩余资助金额。

四、相关要求

1、受助学生须按照项目预算进行专项奖学金的使用;

2、未将专项奖学金用于毕业设计创作的,学院有权收回奖学金。

3、凡资助项目,学院对相关作品有优先收藏权。

4、凡申报项目存在抄袭、剽窃、作假或侵权行为,一经查实,即予取消。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系(院)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集体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发至邮箱: 365580159@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学生姓名+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专项奖学金”。联系人:周婷,联系电话:0512-66503151。

 

学工处(招就办)、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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