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是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专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和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经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出台的《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总体思路和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内涵建设力度,深化产教融合,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创新思路、强化举措,高质量完成省高水平高职院建设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
3、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将区域优势、政策优势转化为办学优势、发展优势,打造全国高职艺术设计技能型人才培养高地、全国文化传承创新高地、全国高职艺术设计教育国际交流高地。
4、学校立足苏州、服务长三角,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强院、科技兴院,围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信心,具有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艺术设计人才”目标,依据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对高职艺术设计人才的需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成为“立足苏州、面向全国,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高职院校。
5、学校尊重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致力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建立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以传统工艺美术与现代艺术设计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活动,探索和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设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6、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为专科,修业年限为三年。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逐步推行与完善完全学分制。学校依法招收学生,在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适当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拓展继续教育。
7、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及小专业方向。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
8、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教育国际化。扩大长短期留学生招生规模,继续面向欧洲、东南亚、西非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办好“中华匠艺”海外巡展,讲好“中国故事”。
9、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具体做好国家级职教师资、国家艺术基金、全国妇联妇女手工艺、中职公共艺术课教研等各级各类培训。
10、推进政校行企合作,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激发办学活力。具体推进苏作工艺学院、东海水晶学院、贵州工艺文化(雷山)学院等各项工作。推进与贵州、陕西的中西部协作,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发挥江苏文化大省和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优势,打造一流的文化传承创新培训基地,助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管理机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质量控制处、科研产学处(职教集团办公室、学报编辑部),高教研究所(创建办、颜文樑思想研究会、教指委秘书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校友会),财务处(教育发展基金会),审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部(保卫处、人武部),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教辅机构: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桃花坞木刻年画研究所,美术馆,图书馆。(3)教学机构:视觉传达学院,环境艺术学院,手工艺术学院,美术学院,服装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公共基础部(体育部、语委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锡常都市圈职教改革方案》,不断增强党对学校事业的全面领导,以“双高”“中特高”建设任务为中心,推进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深化“三教”改革,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933.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59.41万元,增长4.1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933.0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8,933.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5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41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比去年增加,学宿费收入增加。
(5)事业收入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纵向科研收入增加。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万元,减少8.05%。主要原因是去年有农行合作预算收入70万,今年没有。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8,933.0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8,933.01万元。
(1)教育支出(类)支出14,256.14万元,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8.42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中特高建设等各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8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5.89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加上人才引进,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589.6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房帖。与上年相比增加145.1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逐年提高,加上人才引进,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8,933.0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933.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8.01万元,占66.3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500万元,占29.05%;
本年事业收入75万元,占0.4%;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800万元,占4.22%;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8,933.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889.01万元,占89.2%;
项目支出2,044万元,占10.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58.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4.41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收支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558.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3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4.41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中特高建设等各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所需的财政拨款开支有所增加。
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11,33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3.67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中特高建设等各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所需的财政拨款开支有所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2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41万元,减少14.0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总支出是增加的,与去年相比,本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更多是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6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7万元,减少34.2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总支出是增加的,与去年相比,本年的职业年金缴费更多是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6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85万元,增长55.36%。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职工缴费基数提高,加上人才引进,导致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增加较多。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604.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5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1,04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5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41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引进人才、中特高建设等各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所需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有所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604.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5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1,048.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7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7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8,933.01万元;本单位共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2,044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