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桃花坞木刻年画社叶保芬老师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024-02-20 14:25 科研产学处 桃花坞木刻年画社 

2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的公示》文件,我校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社叶保芬(叶宝芬)老师入选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桃花坞木版年画”项目),这是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继房志达老师获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之后获评的第二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本次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评选活动是经由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1407人的基础上,由文化和旅游部成立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复核、专家初评、申报人答辩、评审委员会审议,最终推荐产生的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958人),他们分别来自传统工艺美术、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十个类别,该活动旨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

叶保芬老师1979年进入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社,随著名桃花坞木版年画刻版艺人父亲叶金生先生学习桃花坞木版年画的刻版技艺。自2001年桃花坞木刻年画社划转至学校以来,其刻制了大量的精美传统题材作品,先后带出刻版艺徒7名。在年画社工作至2005年退休,至今仍坚持参与年画社人才培养和技艺指导。45年来,为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此次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既是对叶老师长期坚守传统工艺美术的肯定,也是学校和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研究所)多年来坚持立足传统与现代,致力于传承和保护苏州传统文化和民间工艺,承载文化使命、勇担非遗重任,坚守和保护桃花坞木版年画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支持和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成果和共同荣誉。

学校与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研究所)将继续共同致力于桃花坞木版年画传统工艺人才培养、技艺传承、产学研合作、文献系统整理研究、年画修复保护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等,使桃花坞木版年画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和“东方古艺”之花开得更加绚烂。


叶保芬老师获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一团和气(复制),刻板:叶保芬

门神--赵公明(复制),刻板:叶保芬

如意麒麟送子、三星图、百子图(复制)木版年画,刻板:叶保芬

叶保芬老师(中)为学员颁授结业证书

叶保芬老师指导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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